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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关于开展合格市民学校建设评估认定工作的安排》

发布时间:2011/11/12 8:03:50 作者:雷鹏 浏览量:453次

关于开展合格市民学校建设评估认定工作的安排

各村、社区:

根据汤山街道办事处关于下发《关于开展合格市民学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精神,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将委托社区教育中心于11月中旬开展对各社区进行合格市民学校的评估认定工作。为使这项工作有序进行,现安排如下:

1.评估认定工作小组由郭 军、许可斌、许夕虎、陶柏根四同志组成。

2.评估认定程序,首先由各市民学校自评,然后由工作小组进行评估,最后由社区教育委员会综合评定。

3.评估认定工作日程安排:

日 期

午 别

评 估 单 位

11月16日

上 午

孟 墓、 鹤 龄、 上 峰

下 午

阜 庄、 宁 西、 阜 东

11月17日

上 午

路 西、 作 厂、 汤 山

下 午

建 设、 高 庄

11月18日

上 午

湖 山、 孟 塘、 青 林

下 午

古 泉、 龙 尚

汤山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

2011年11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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